爱情双通道之刍议
【内容摘要】爱是人际之间相互吸引的最强烈形式,包括辞海在内的大多数国内词典是这样定义爱情的:爱情(狭义):男女之间相互爱恋的感情;(广义):人与人之间相互爱恋的感情。随着社会经济文化发展,人们的思想较过去而言,也已“升级”了不知多少版,可是对于爱情的理论性理解似乎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,唯一容易被人们所遗忘的却是----爱情是条单行道。
【关键字】爱情;情感;物质;社会风气
爱情是一种互动情感,需要双方的加入,若是仅有一方,则只能称之为“单念”、“单思”,即不能构成真正意义上的爱情,充其量只能是一种内心情感。
传统意义上对爱情的理解比较单一化,此处引经据典以方便让大家了解:20世纪70年代有的西方社会心理学者把爱情分为6种类型:
“①冲动爱情,又称浪漫爱情。受到对方直接而强烈的身体吸引,总是想到对方,总想尽可能多地与对方在一起,对对方的判断往往是不客观的。产生的条件是:有一定的文化背景为个体提供真实的或虚构的爱恋对方的模式;有一个爱恋的对象;有自己情感的激发,而且理解这种情感是由爱恋对象所引起。对于这种爱情是否能长期保持,研究者的看法不甚一致。
②自我中心爱情。爱情的个体并不希望被爱恋对象束缚,也不希望爱恋对象被自己束缚,把爱情看成是一系列挑战和解决难题,避免因承诺而造成负担。
③依赖爱情。具有这种爱情的人常表现得焦虑不安、寝食不佳、妒忌心强烈,结局多为悲剧性。
④实用性爱情。爱恋者寻找在个性、宗教信仰、兴趣、背景等条件方面相配的爱恋对象,希望一旦找到合适的爱恋对象,双方的感情能进一步发展。在由父母安排的婚姻中,这种爱情形式较为多见。【1】
⑤结伴爱情。不像冲动爱情或依赖爱情那样激动人心,双方开始时是朋友,具有相同的兴趣爱好,在一起工作,逐渐发展产生爱情。具有这种爱情关系的双方,即使后来分手了,可能仍然保持朋友关系。⑥利他爱情。一种典型的基督教爱情观念,带有忍耐性和仁爱色彩,不要求得到回报。这种爱情在现实生活中常常难以做到。”
以上都只是对爱情的统筹概括,由此可以看出,爱情的性质取决与恋爱的动机。就是一份真爱,其双方的最终动机都必须是符合条件的。
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被不断地满足着,渐渐地,爱情也被慢慢物质化。要求其能满足自身情感需求之时,还必须连带性的满足自身的物质要求,如若不成,则不是“真正”的爱!徒然之间,这种观点雨后春笋般地大众化、被接受及推崇,但是,人们却忽视了一点,物质型的爱情同样惨遭腻味之后,取而代之的将是什么?当金钱和物质都不能满足渐趋膨胀的欲望之时,只有以与其相对的极端的刺激才能使之收敛,那么,这社会上已普遍存在的极端情感又是什么呢?它就是----“劈叉”(又称外遇、婚外情、一脚踏两船等)。
“劈叉”,也就是这篇短论所指的“爱情双通道”,对造成“劈叉”的原因,笔者也略作归纳,主要有
①感情不和,寻求补偿。
②生活寂寞,寻求慰藉.
③喜新厌旧,寻找刺激。
20年前,人们对此类行为还遮遮掩掩,却没想到,如今它已然是股强劲的流行风,愈刮愈烈!在它的强劲势头之下,爱情徒然变质!爱情动机随之多重化、爱情客体多元化、爱情的对象竟也多位化!由此可见,“爱情双通道”所带来的传统概念全新“升级”势不可挡,原本两人之间的事情,现在却成了多人之间的纠纷,爱情一夜之间合同化了,原本纯洁的性质荡然无存,剩下的仅仅是利益和冲突!
一份美丽的情感就此消失,到底由何造成现今的社会现象?就只是那些“感情不和,寻求补偿、生活寂寞,寻求慰藉和喜新厌旧,寻找刺激”吗?笔者认为,如此的社会现象切不可久存,势必造成下一代对真正意义上的爱情的误解!大家都知道,家庭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单位,若每个家庭就此埋下不安定因素,社会谈何稳定、更不用说发展了!不知道大家想过没有,之所以有如今“劈叉”现象的频繁发生、离婚率的高居不下,其原因之一就是大众对这种行为的间接“默许”,从而滋长了其气焰;另一方面,社会真善美道德日渐薄弱,人们心中的防线被随意“一击”便就溃不成军。于是,综上亮点笔者也提出个人建议:
其一、对“劈叉”行为若形成一种“过街老鼠,人人喊打”的普遍社会责任感,在一定程度上杜绝此类行径,形成防范与巍然之形势。
其二、对婚外情引发的离婚案件过错方予以适当处罚(采用过错离婚原则与无过错离婚原则并行制),并对在案情发展中具有恶劣行为的一方给于适当刑事处罚,以此提高群众对婚姻的重视。
其三、形成良好社会风气,同时提高全民精神文明素质,切不可让“金钱至上”从此占据人们思想的全部!
注释:
【1】http://baike.baidu.com/view/1348.htm 百度科学